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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关于兔子,关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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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喜欢一句话,“注定在一起的人,不管绕多大一圈依然会回到彼此的身边。”

    知道今天我还一直相信就算如今已经分开快要两年了,我和兔子在不久后的某一天还会在兜兜转转了一大圈后再一次相遇,然后重新认识重新开始最后一眨眼就一辈子。

    我叫胡雪焘,名字是那个军伍出身后来将一辈子都奉献给了新疆的祖父起的,据说我妈生我那天新疆迎来了十年不遇的一次大雪,所以名字中也就带着一个雪字。

    焘这个字不是很常见,通涛,但熟悉我的人更愿意把这个字读成寿,包括很多老师也是如此。

    渐渐的焘变成了寿然后又变成了兽,于是我就成了大家口中的胡雪兽,再往后就又变成了小怪兽。

    直到大学某一天卢星星的出现,这个跟了我四五年的绰号才光荣继承给他,我成了大家口中的“雪蛤蟆”。

    因为有一天聊到了爱情,我和哥几个说“有梦想就要去实现,谁说癞蛤蟆不能吃天鹅肉,我虽然不是癞蛤蟆,但我就是一心想吃兔子肉!”

    于是,我就有了这个听起来有些拗口的外号。

    兔子自然不是那种白白的毛茸茸能当宠物能当食材的兔子,兔子是一个女孩,一个个子不高却颇有爷们英姿飒爽气息的女孩子。

    和兔子认识在贴吧,那时候学校里很流行通过贴吧去交流,我喜欢凑热闹也就随大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混迹在学校贴吧里。

    记得刚和兔子认识那会儿我们俩一个当时很火的气泡熊对打表情就能聊一整天,没有一句和文字相关的话语,完全是一个表情就可以。

    在那个微信QQ已然很火爆的年代里,刚开始交流我俩傻傻的选择用短信,记得某天上课班级里一个平日关系不错的妹子拿我手机玩,“不小心”点到短信那里然后有些像见到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般喊了句“我凑,胡雪兽你和谁一周竟然能互相发六千多条短信!”

    那个口中的谁自然是兔子,六千多条短信放在微信或者QQ上其实不算多,平分下来也不过一人三千多条,但是放在短信上就有些了不得了。

    毕竟学校的手机套餐有些坑爹,那一个月光是花费就差不多用了快三百块。

    那是和兔子相识的第一个月,不同系不同班同一年级,下午下课后会相约着一起去操场压压马路,有时候是我们两个人有时候还会带着我师傅。

    我师傅和兔子是老乡,都来自天府之国蜀川,说起来一开始是最先认识我师傅的,一个大狮子座有些霸气的萌妹子。

    能和兔子结缘除了贴吧,更得意于我师傅和兔子也恰好是朋友。

    之所以是师徒关系是因为刚与我师傅认识时她霸气的我说了句“小爷空有一身泡妞的本事,可无奈自己却特么是个妞”。

    这么霸气十足的女孩已然不多见了,于是我二话不说立马一脸崇敬的拜倒在她牛仔裤下成了我师傅泡妞宗派的开山大弟子。

    后来我也不负众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为我宗门开枝散叶又收了两个座下弟子,我们这一门派也就没有断了传承。

    虽说后来能和兔子在一起得益于这层关系,却从来没有用过我师傅那些理论大于实践的所谓泡妞绝招,更多的是靠着不要脸,坚持不要脸将不要脸进行到底的无赖精神。

    那一年我们大二,大一班级演讲比赛时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的大学不需要爱情》。

    我记得演讲时里面有一句词是这样说的:“如果一个人,闲来无事的时候,去买一杯奶昔坐在麦当劳的靠窗的位子,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冲着躲在路过的年轻妈妈背后的小孩子扮鬼脸,看着稚嫩的笑脸回应自己笑容,暖洋洋的感觉弥漫心头……今天的孤独是为了明日的精彩,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见到兔子以前我也是这么一直贯彻将这种孤独进行到底的,见到兔子之后我觉得我要食言了。

    在《男生女生》很火的年代里饶雪漫先生所著的一部《沙漏》里面女主角莫醒醒就是来自四川的雨城雅安,而兔子恰好也来自这座每年被淅淅沥沥带着些柔情带着些冰凉雨水环绕的城市。

    都说雨城雅安有三雅,“雅雨”“雅鱼”和“雅女”。

    雅雨淋在身上,雅鱼游走在江中,而雅女要藏在心里。

    所以我很庆幸在那个懵懂时光最后的四年心里能藏着一位和初中时非常喜欢的“莫醒醒”一般善良天真且烂漫的女孩。

    大学的爱情就如同饮那温润的黄酒一般,需要慢慢去品,一饮一啄喝进肚的是酒,暖到心的是情。

    兔子她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第一个连手都没有勇气去牵的女孩,更多时候两个人在一起时就如同饮那温润黄酒,不需要有多烈烈到心里胃里都翻江倒海,需要一口一口慢慢去一饮一啄。

    丽江的夜晚无疑是美的,尤其是在远离市区喧闹的我们学校更是如此。

    夜将至未至时候的操场上,曾和兔子肩并肩走过很多回,路灯还未亮起天穹这座幕布上的点点星光却早已在一闪一闪了,站在操场上向远方眺望不远处还能借着微弱的光隐隐约瞧得着玉龙雪山。

    无疑,那时候的玉龙雪山直到今日在我看来仍旧是最美的,有星光更有远去落日洒下的余光,最重要的是那时候身旁还有兔子。

    记得杰伦在歌词中曾经唱过这样一句:“最美的不是雨天,是曾经与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

    都说听不同的歌曲想到不同的情景,每一首歌曲里或多或少都藏着些感人至深的故事。

    我虽然没有周杰伦和方文山那般有才气,能够将每一段那些最想要回去却又再也回不去的小曾经写出来,但无疑听到《不同说的秘密》时还是会忍不住翻出尘封已久的回忆。

    很多时候我都是会相信缘分这东西确确实存在,就好比上学那会儿我和兔子一般,初相遇时的懵懂心跳,然后是相识后唯独两个人才能读懂的过往。

    不可否认有时候我确实爱作死,所以也想和大家分享一句话“趁着还有人爱你时,千万不要去作死”。

    曾经似乎有两次因为自己的作死把兔子从身边作的远远逃离,当然算上毕业到现在应该是第三次了。

    那一年我们大二即将大三,临放暑假时那一天兔子比我先离开学校,我记得是一个下午我站在图书馆的天台上手上电话那一头是兔子。

    “等我两个月,瘦到65公斤就追你!”我冲着电话那头说,不可否认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自己作息不规律种种原因体重一路上膘,曾经也算得上小鲜肉的我早已不算有多优秀了。

    无疑,那一段时间里我是很没自信对,因为自己更因为兔子确实是那种让我觉得如果不够优秀绝对不足以配得上她的女孩。

    “你难道要让我等一辈子?”电话那头,兔子的声音确确实让我心跳又不由加快了好久,我不知道那一天如果我把那三个字说出口时兔子是否会接受,但我知道那三个字直到今天我依旧没能说出口。

    和兔子说过最勇敢的一句话还只是在临毕业前我送她从昆明火车站走时的:“你等我。”

    不可否认很多时候我就像一个总是言而无信的小偷,每次和她说的承诺都未曾有实现过,一次次错过,等待,再错过如此往复循环直至毕业,所以直至今日我的体重也依旧没有回到过65公斤的巅峰时代,依旧是一个脸皮有些厚的死胖子。

    大四那年冬天,还有两个月就要离开这所学校,这座江湖了。

    那一天,是我生日,请了大家伙一起去市里吃自助烧烤,回来路上在我们一群人上了那趟从四年前就坐了往返无数次的11路公交车上时,我觉得我是真的相信缘分存在的。

    天很晚了,公交车上人不算多,除了我们这样一群人外,在我们之前的站只有一人坐在车上,那个人就是兔子,离我俩分开不算分手已经快要有十个月时间了。

    想也没想就一个跨步坐在兔子边上空着的位置上,转过头看着她乐呵呵笑起来,向宇他们稍微起了下哄然后就很自觉的上去第二层把一层全部留给了我还有兔子。

    “说生日快乐!”我看着兔子笑呵呵道。

    “生日快乐!”兔子偏过脑袋,同样乐呵呵说道。

    似乎我们两个人并没有分开那么久,同样也没有互相冷战过一般。

    回学校的路途不算长,短短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里,似乎有太多话想和她说,但却又不知道从何处说起,所以所幸就不再说话时不时偷偷看她一眼就觉得很美好。

    我很庆幸在离毕业不算远的时间里能够与兔子以这样一个方式在一次出现在同一个故事里。

    那一天我22岁,最二的年纪,很感谢上天算是为我准备了一个很大的礼物,缘分这东西有时候就这么奇妙,那一天兔子兼职的餐厅很少见的让她加班了一小段时间,所以也就没有赶上平时固定会座的那一趟公交车,在末班车上却又好巧不巧遇见这个对她总是在食言的死胖子。

    和兔子似乎没有刻意去说什么复合的话,但那一天过后我们又似乎回到了从前一般。

    大四第一学期离开学校时,是和兔子一起走得,前一晚在宿舍和向宇还有小怪兽他们喝了些酒,所以第二天挣扎着爬起来收拾行李走时是向宇送我最后一段路的,看着兔子看着向宇最后在上车后心里都很暖。

    那一年爱情公寓第四季刚播完,我记得宣传语是这样说得:“人生最幸福的就是最好的兄弟就在身边,最爱的女人就在对面。”

    我不是曾小贤,兔子也不是胡一菲,但无疑那一刻我认为幸福离我们从未走远过。

    再后来,六个月后,我们正式和那座相伴了四年的江湖就要告别了!

    不得不说我运气真的不算差,一个组二十多号人只有我一个人抽到毕业答辩,兔子知道我是那种外表强势其实内心有些胆怯的家伙,很多时候都没她一个女孩子来的爷们些,所以那一次毕业答辩最后是她陪着我一起去的。

    不同系,不同班,除了相熟的人很少有人认识兔子,但因为她在我身边陪着那场原本该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然后被答辩老师们一句滚粗结束的毕业论文答辩我发挥的出奇的好,最后是以优秀论文的成绩离开学校的。

    出教室门时,我用手机在朋友圈里写下了“有你在我身边黑夜就不会害怕!”这样一句话。

    是真的,因为兔子,那一刻我觉得我真的是无所畏惧。

    兔子是金牛座,不喜欢用言语去说而是喜欢用实际行动来展现爱的金牛。

    我是天蝎座,喜欢承诺却从来行动弱于承诺对待爱情总会逃避的天蝎。

    真正离开这座江湖是在一个傍晚,和向宇还有小怪兽他们一起走得。

    兔子比我早一些,提前两个小时的火车,临走前她给我发了一条消息,我上车了,这一回真的是要说再见了。

    拿着手机沉默了很久,有些不知所措,更多的都是怪自己怎么那么不勇敢,到最后都没有把我爱你这三个字说出口。

    说实话兔子有时候真的比我更懂得浪漫与惊喜,到了车站她真正给我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惊喜。

    “你怎么还没进候车室?”接到电话时候,我愣了真的愣住了,然后是发了疯不要命一般往候车厅里冲。

    见到兔子时,她弓着身子躲在最后一排座位里看着我偷笑,我也想笑但其实那会儿是更像哭多一些。

    兔子为了和我一起走,在临上车时和一位同学换了车票,换到了和我同一趟班次的列车。

    如果时间真的能够倒流,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回到那一天,然后狠狠用尽全力把那个个头不高却值得让我用余生来爱的女孩揽进怀中。

    可惜,没有如果。

    送兔子从昆明回四川时候,也曾想过奋不顾身跳上火车,但终究败给了胆怯。

    出了车站,买了一包烟坐在昆明火车站广场前看着列车时刻表跳动,直至那趟带着兔子离开的火车出站,一个人哭的撕心裂肺以至于把警察叔叔都给招来。

    不去理会身边拖着大大小小行李箱来来往往的众人,我最爱的女人都走了,还有什么在意不在意的了。

    如今,分开两年了,我在昆明,这座四季如春阳光和雨水同样轻柔的城市里,兔子在CD,那座生活节奏很慢却浪漫不输丽江的城市。

    所幸我一直相信着注定要在一起的两个人,不管分开多久隔着多远,到最后绕了一大圈还是会回到彼此身边。